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力行业的信息系统在保障电力生产、供应和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威胁也日益严峻,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电力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了加强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电力行业内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确保定级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全面覆盖原则
对电力行业内所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无遗漏。
(三)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和安全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
(四)动态调整原则
根据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水平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四、工作流程
(一)确定定级对象
根据电力行业的业务特点和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的信息系统。
(二)开展安全评估
对确定的定级对象进行安全评估,包括业务重要性评估、系统安全功能评估和系统安全管理评估等。
(三)确定安全等级
根据安全评估结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
(四)编制定级报告
根据确定的安全等级,编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包括定级对象概述、安全评估情况、安全等级确定依据和定级结果等。
(五)审核批准
将定级报告提交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
五、定级对象
(一)电力生产控制大区
电力生产控制大区是指与电力生产直接相关的业务系统,包括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等。
(二)电力管理信息大区
电力管理信息大区是指与电力生产间接相关的业务系统,包括电力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电力营销系统、电力客户服务系统、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
六、安全评估
(一)业务重要性评估
业务重要性评估主要考虑信息系统所承载的业务对电力生产、供应和管理的重要程度,包括业务的敏感性、业务的连续性、业务的重要性等。
(二)系统安全功能评估
系统安全功能评估主要考虑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是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包括访问控制、身份鉴别、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漏洞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等。
(三)系统安全管理评估
系统安全管理评估主要考虑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是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
七、安全等级确定
根据业务重要性评估、系统安全功能评估和系统安全管理评估的结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特别重要系统、重要系统、一般系统、较重要系统和不重要系统。
八、定级报告编制
(一)定级对象概述
包括定级对象的名称、所属单位、业务范围、系统架构、网络拓扑等。
(二)安全评估情况
包括业务重要性评估、系统安全功能评估和系统安全管理评估的情况,以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三)安全等级确定依据
包括业务重要性评估、系统安全功能评估和系统安全管理评估的结果,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定级结果
包括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安全保护等级和安全保护要求等。
九、审核批准
将定级报告提交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定级报告后的[X]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工作。
十、附则
(一)本指导意见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二)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是根据你的需求生成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