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尊敬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发出如下通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通知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全球城市发展的新趋势,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将其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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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目的
1、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通过试点,探索智慧城市建设的新模式,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
2、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智慧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3、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增强城市吸引力。
4、探索创新机制,总结试点经验,为全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试点范围
本次试点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0个城市作为试点,涉及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涵盖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
1、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速率,实现城市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2、智慧政务建设,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3、智慧产业建设,培育智慧产业集群,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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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智慧民生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宜居性。
5、智慧生态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监测,推进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
试点实施步骤
1、审批阶段,各试点城市需制定试点方案,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启动试点工作。
2、实施阶段,各试点城市按照批准的试点方案,组织实施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3、监督评估阶段,上级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4、总结推广阶段,试点结束后,各试点城市需提交试点总结报告,总结经验,为全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借鉴。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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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4、强化人才支撑,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人才培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5、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参与度。
敬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共同推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国家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标签: #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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