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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资产,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保护个人数据,欧盟于2016年4月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本文将深入解析GDPR全文,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数据保护新规。
GDPR概述
1、制定背景
GDPR的制定旨在加强欧盟范围内的数据保护,确保个人数据的合法、公正、透明处理,该条例对数据处理者(如企业、政府机构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保障个人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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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GDPR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境内处理个人数据的组织,无论其是否位于欧盟境内,对于跨国数据处理,GDPR也具有适用性。
1、个人数据定义
GDPR将个人数据定义为:“任何与一个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数据主体)相关的信息。”这意味着,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指纹等,都被纳入个人数据的范畴。
2、数据主体权利
GDPR赋予数据主体以下权利:
(1)访问权:数据主体有权了解自己的数据被处理的情况,包括处理目的、数据种类、数据来源、数据接收者等信息。
(2)更正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更正不准确或过时的个人数据。
(3)删除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删除自己的个人数据,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4)限制处理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限制对其个人数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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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据可移植权:数据主体有权要求将个人数据以结构化、通用和机器可读的格式传输给其他数据处理者。
(6)反对权:数据主体有权反对基于特定目的的个人数据处理。
3、数据处理原则
GDPR明确了数据处理者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数据处理必须基于合法基础,如数据主体的同意、履行合同、法律义务等。
(2)目的限制原则:数据处理应限于实现既定目的,不得超出范围。
(3)数据最小化原则:仅处理为实现目的所必需的数据。
(4)准确性原则: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
(5)存储限制原则:仅存储实现目的所必需的数据。
(6)完整性与保密性原则: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个人数据,防止未授权或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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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数据处理者义务
GDPR对数据处理者提出了以下义务:
(1)指定数据保护官(DPO):数据处理者应指定一名数据保护官,负责监督数据处理活动,协助数据主体行使权利等。
(2)记录处理活动:数据处理者应记录数据处理活动,包括数据处理目的、数据种类、数据来源、数据接收者等信息。
(3)风险评估与缓解:数据处理者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措施缓解风险。
(4)数据泄露通知:数据处理者在发现数据泄露时,应立即通知数据保护机构和数据主体。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数据保护法规,对个人数据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了解GDPR全文,有助于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数据权益,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共同努力,推动数据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标签: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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