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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已成为国家战略,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作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助您深入了解这一领域的扶持政策。
增值税政策
1、纳税人销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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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购买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用于生产销售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进口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政策
1、纳税人购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2、纳税人购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可按设备购置金额的10%抵扣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
3、纳税人购买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用于生产销售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
消费税政策
1、纳税人生产、销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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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进口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消费税。
土地使用税政策
1、纳税人利用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所占地,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所占地,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环境保护税政策
1、纳税人利用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2、纳税人购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其他优惠政策
1、纳税人购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可享受设备进口关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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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购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可享受设备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纳税人购置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可享受设备折旧年限缩短政策。
国家对于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多个方面,旨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在未来的发展中,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完善,为企业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助力我国绿色循环发展新篇章。
标签: #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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