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最新版
一、引言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智能化程度的提高,电力监控系统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电力监控系统涉及到大量的敏感信息和关键设备,其安全防护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监控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三、安全防护原则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分区:根据电力监控系统的功能和应用,将其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实行分区分域管理。
2、网络专用:电力监控系统应采用专用网络,与其他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3、横向隔离: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不同安全区之间应采用横向隔离装置进行隔离,实现逻辑隔离。
4、纵向认证: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应采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进行认证和加密,实现安全防护。
5、安全管理:电力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安全防护要求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1、物理安全:电力监控系统的机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雷、防静电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网络安全:电力监控系统应采用专用网络,与其他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网络设备应具备访问控制、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络的安全运行。
3、系统安全:电力监控系统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加强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4、数据安全:电力监控系统应加强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数据应采用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5、应用安全:电力监控系统应加强应用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应用的安全运行,应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开发和测试方法,防止应用漏洞和安全风险。
五、安全防护措施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安全分区:根据电力监控系统的功能和应用,将其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实行分区分域管理,生产控制大区包括控制区和非控制区,管理信息大区包括生产管理区和管理决策区。
2、网络专用:电力监控系统应采用专用网络,与其他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专用网络应具备独立的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和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络的安全运行。
3、横向隔离: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不同安全区之间应采用横向隔离装置进行隔离,实现逻辑隔离,横向隔离装置应具备访问控制、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同安全区之间的安全隔离。
4、纵向认证: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应采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进行认证和加密,实现安全防护,纵向加密认证装置应具备认证、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的安全通信。
5、安全管理:电力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策略、安全组织、安全培训、安全审计等方面的内容。
六、安全评估和监督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评估和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策略评估:评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策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适应电力监控系统的发展和变化。
2、安全组织评估:评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组织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经验。
3、安全技术评估:评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和安全风险。
4、安全管理评估:评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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