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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
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管理职责
1、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保卫处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
3、学校后勤处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备案、培训等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实验室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学校后勤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后勤处统一采购。
(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实验室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程度等因素,设置专门的储存场所,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3)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应分别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或储存区域内。
(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使用危险化学品前,应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3)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并避免与其他物质接触。
(4)使用危险化学品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将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处理。
4、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处理
(1)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排放。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处理合同。
(3)实验室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登记制度,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安全检查与监督
1、学校保卫处、后勤处、实验室管理部门等应定期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实验室负责人应每天对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师生员工发现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或学校有关部门。
应急处置
1、学校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实验室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培训与教育
1、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对本实验室操作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3、新入职的师生员工应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仅供参考,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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