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摸清“家底”,核实资产数量、质量、价值和使用状况,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工作范围
本次清查工作的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一)资产清查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
(二)产权登记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明确产权归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资产核实
对清查核实的资产进行核实,确认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资产处置
对清查核实后不需要的资产进行处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处置,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
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资产清查工作。
2、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步骤和要求。
3、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准备资产清查所需的各种表格、资料和工具。
(二)清查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
1、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填写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资产清查报告。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对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等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处理。
(三)核实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
1、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报告进行审核和核实,确认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对核实后的资产进行登记和入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3、对清查核实后不需要的资产进行处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处置,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
(四)总结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4])
1、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总报告。
3、将资产清查工作总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工作纪律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资产清查数据,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三)确保工作质量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四)按时完成任务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时间。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是一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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