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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个人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民法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探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在民法中的保障与挑战。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民法保障
1、严格界定个人信息范围
我国《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这一规定明确了个人信息范围的界定,有助于保护个人隐私权。
2、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原则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个人信息,这一原则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在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删除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确保个人隐私权不受侵犯。
3、保障个人知情权和选择权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告知个人处理信息的种类、目的、方式、范围、期限等,并取得个人同意,这一规定保障了个人对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个人在信息处理过程中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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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民法典》第1035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损毁、篡改等,这一规定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挑战
1、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增加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不断增加,网络攻击、数据泄露事件频发,给个人隐私权带来了严重威胁。
2、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与利用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过度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导致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
3、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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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处理主体日益多元化,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如何协调各方利益,保障个人隐私权,成为一大挑战。
4、个人信息跨境传输监管困难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日益频繁,如何加强对个人信息跨境传输的监管,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和利用,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在民法中的保障与挑战并存,我国应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处理者也应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处理个人信息,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的大数据环境。
标签: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民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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