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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会保险数据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保障民生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本文将对《规程》进行解读,以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数据稽核的相关内容。
《规程》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数据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社会保险数据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数据质量不高、稽核手段落后、监管力度不足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规程》,旨在加强社会保险数据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保障民生权益。
1、适用范围
《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社会保险稽核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承担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职责的单位和个人。
2、稽核对象
《规程》规定,社会保险数据稽核的对象包括:
(1)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参保个人;
(2)社会保险基金;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社会保险稽核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4)其他依法承担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职责的单位和个人。
3、稽核内容
《规程》明确了社会保险数据稽核的内容,包括:
(1)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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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使用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社会保险稽核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
(4)其他依法应当稽核的内容。
4、稽核方式
《规程》规定了社会保险数据稽核的方式,包括:
(1)现场稽核;
(2)非现场稽核;
(3)联合稽核;
(4)专项稽核。
5、稽核程序
《规程》明确了社会保险数据稽核的程序,包括:
(1)稽核计划制定;
(2)稽核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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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稽核结果处理;
(4)稽核档案管理。
6、法律责任
《规程》规定了违反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
(3)吊销社会保险相关资格证书;
(4)追究刑事责任。
《规程》的实施与展望
《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的印发,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数据稽核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社会保险稽核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数据稽核水平,为保障民生权益、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数据稽核工作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我们相信,在《规程》的指导下,我国社会保险数据稽核工作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保障民生权益、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标签: #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11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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