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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成严重威胁,为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我国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本文将从《网络安全法》的视角出发,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进行深入剖析。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利益、公民个人信息等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信息系统: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信息系统,如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信息系统。
2、关键基础设施:涉及国家能源、交通、水利、通信、公共设施等领域的关键基础设施。
3、公共服务: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社会公共服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一)网络安全责任
1、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策略,明确网络安全目标、原则和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2、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范网络攻击、入侵、篡改、破坏等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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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监测与预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监测体系,实时监测网络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风险及时预警。
4、应急处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1、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泄露、篡改、损毁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损毁。
3、个人信息查询、更正与删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建立个人信息查询、更正与删除机制,保障个人信息主体依法查询、更正、删除个人信息。
(三)网络安全教育与培训
1、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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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定期组织网络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四)网络安全监督检查与报告
1、接受监督检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接受政府部门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2、报告网络安全事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肩负着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责任,在《网络安全法》的指导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与义务,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为我国网络安全事业贡献力量。
标签: #网络安全法规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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