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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国家安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我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本文将从网络安全法的角度,探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责任与义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三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系统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一旦遭到破坏,将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责任
1、保障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障网络安全,防止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2、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不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安全技术研发和投入,提高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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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依法配合安全审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网络安全审查,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网络安全监管工作。
5、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存储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义务
1、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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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4、加强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并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5、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防止因网络安全问题导致基础设施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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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不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为我国网络安全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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