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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提高村镇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村镇建设质量和安全,促进村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管理职责
(一)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平台建设
(一)平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统一标准,资源共享;
3、技术创新,提高效率;
4、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二)平台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村镇建设基础数据采集与处理;
2、村镇建设项目管理;
3、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4、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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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镇建设信息发布与共享。
平台运行
(一)平台运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高效便捷,服务至上;
3、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二)平台运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数据采集与处理;
2、项目管理;
3、质量安全监管;
4、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
5、信息发布与共享。
平台维护
(一)平台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及时更新,确保平台功能完善;
3、安全可靠,防止数据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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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台维护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硬件设备维护;
2、软件系统维护;
3、数据备份与恢复;
4、网络安全防护。
监督检查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的监督检查,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二)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村镇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违反本管理办法,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四)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标签: #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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