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按照《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的规定,重点稽核的问题线索来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二、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规定中重点稽核问题线索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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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线索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对社会保险数据的分析、比对,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如重复参保、冒领待遇、待遇支付不规范等,这些线索可作为重点稽核对象。
(2)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可作为重点稽核对象。
2、外部线索
(1)群众举报
群众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可作为重点稽核对象。
(2)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
如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可移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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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
媒体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可作为重点稽核对象。
3、数据分析线索
(1)社会保险数据异常分析
通过对社会保险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如待遇支付异常、参保人数异常等,可作为重点稽核对象。
(2)跨部门数据比对分析
将社会保险数据与其他部门数据(如税务、民政等)进行比对分析,可以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如重复参保、冒领待遇等。
4、技术手段获取线索
(1)大数据分析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社会保险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可以发现一些潜在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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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工智能分析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保险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
5、专项检查线索
(1)年度稽核检查
根据年度稽核计划,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可作为重点稽核对象。
(2)专项治理行动
针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可作为重点稽核对象。
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规定中,重点稽核问题线索来源丰富多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充分运用各种线索来源,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广大人民群众也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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