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数据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战略资源,我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为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进一步细化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我国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文将对《条例》全文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1、数据权益保护
《条例》明确了数据权益保护的原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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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网络数据处理者收集、使用网络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侵犯个人权益。
(2)最小必要原则:网络数据处理者收集、使用网络数据,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
(3)数据主体同意原则:网络数据处理者收集、使用网络数据,应当取得数据主体的同意,并明确告知数据主体数据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期限等。
2、数据安全保护
《条例》对数据安全保护提出了以下要求:
(1)安全责任: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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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评估: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定期对数据处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发现数据安全风险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风险。
(3)应急处置: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
3、数据跨境传输
《条例》对数据跨境传输作出了规定:
(1)限制性规定:网络数据处理者不得将个人信息、重要数据传输至境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安全评估:网络数据处理者因业务需要,确需将数据传输至境外的,应当进行数据安全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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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条例》明确了监管部门对网络数据安全监管的职责,包括:
(1)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网络数据处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2)法律责任:网络数据处理者违反《条例》规定,侵犯数据主体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相关从业者应充分了解《条例》内容,切实履行数据安全责任,共同维护网络数据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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