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记录填写及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管理记录的填写和安全工作信息的报告,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职责分工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记录填写及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归档安全管理记录和安全工作信息;负责对安全管理记录和安全工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评估;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各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管理记录和及时报告安全工作信息;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记录和安全工作信息进行自查和整改;负责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工作。
3、员工: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如实填写安全管理记录和及时报告安全工作信息;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管理记录和安全工作信息进行自查和整改;负责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四、安全管理记录填写要求
1、:安全管理记录应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事故报告记录等。
2、记录格式:安全管理记录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记录编号、记录日期、记录人、部门、项目、内容、签名等。
3、记录要求:安全管理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不得涂改、伪造、撕毁,记录应及时填写,不得事后补记,记录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编号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五、安全工作信息报告要求
1、: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应包括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管理措施等。
2、报告方式: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应采用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报告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报告编号、报告日期、报告人、部门、项目、内容、签名等,口头报告应及时、准确、清晰,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3、报告要求: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晰,不得涂改、伪造、撕毁,报告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进行报告,不得越级报告,报告应附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便于调查和处理。
六、安全管理记录填写及安全工作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
1、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记录填写和安全工作信息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记录填写和安全工作信息报告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应定期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安全管理记录填写及安全工作信息报告的考核与奖惩
1、考核: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安全管理记录填写和安全工作信息报告纳入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部门和员工进行批评和处罚。
2、奖惩: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认真履行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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