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您好!为了加强城市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安全管理要求,现对24小时监控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现将进入24小时监控区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4小时监控区域范围
1、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公交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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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街区:繁华商业区、购物中心、超市、市场等;
3、重点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金融机构等;
4、公共场所:公园、广场、体育馆、电影院、图书馆等;
5、驾驶区域: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桥梁、隧道等;
6、住宅小区:住宅小区出入口、停车场、地下车库等。
进入24小时监控区域注意事项
1、请务必遵守监控区域内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2、进入监控区域时,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3、严禁在监控区域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盗窃、打架斗殴、非法集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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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在监控区域内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破坏绿化等;
5、严禁在监控区域内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放火、爆炸、投毒等;
6、严禁在监控区域内从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如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等;
7、严禁在监控区域内从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如聚众闹事、传播谣言等;
8、严禁在监控区域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间谍活动、窃取国家机密等。
违反24小时监控区域规定的法律责任
1、违反监控区域规定,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2、违反监控区域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1、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监控区域规定,共同维护城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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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发现监控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监控区域的管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共同维护24小时监控区域的正常秩序,共创和谐、安全、美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公告。
××市公安局
××年××月××日
标签: #进入24小时监控区域警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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