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要点总结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已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为了保障数据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2021 年 6 月 1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该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共 7 章 71 条,分别对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数据安全治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本文将对《数据安全法》的要点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该法。
二、数据安全与发展
《数据安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这表明,数据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同时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三、数据安全制度
(一)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这表明,国家将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和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并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制度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这表明,国家将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风险的评估、报告、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
(三)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件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这表明,国家将建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加强对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一)数据处理者的义务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这表明,国家将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国家安全审查。
(二)个人、组织的义务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发现数据处理活动存在安全风险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个人投诉、举报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个人。”这表明,个人发现数据处理活动存在安全风险或者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五、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一)政务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规范,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数据安全。”这表明,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规范,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数据安全。
(二)政务数据开放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这表明,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六、数据安全治理
(一)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数据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数据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表明,国家将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数据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数据安全管理体制
《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安全管理体制,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有关数据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这表明,国家将建立数据安全管理体制,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有关数据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数据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有效;(二)未按照规定对其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处理活动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日志;(三)未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四)未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数据安全相关信息;(五)拒绝、阻碍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数据安全监督检查、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六)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这表明,违反本法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刑事责任
《数据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结论
《数据安全法》是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据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法明确了数据安全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了数据处理者和个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障数据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该法也为我国数据安全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促进我国数据安全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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