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控网络安全防护办法规定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力监控系统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电力监控系统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威胁,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级电力监控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
三、防护原则
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管理、突出重点。
3、技术防护与管理措施相结合。
四、防护要求
(一)物理安全
1、电力监控系统应部署在专用机房,机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雷、防静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2、机房应安装门禁系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电力监控系统设备应采用可靠的供电方式,具备备用电源。
(二)网络安全
1、电力监控系统应采用专用网络,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2、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应划分安全区,不同安全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等安全设备进行隔离。
3、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应采用加密技术,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传输。
4、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应具备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安全防护功能。
(三)主机安全
1、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查杀。
2、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应安装漏洞扫描软件,定期进行漏洞扫描。
3、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应设置强密码,定期更换密码。
4、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应具备访问控制功能,限制非法用户访问。
(四)应用安全
1、电力监控系统应用应采用安全的开发方法,确保应用的安全性。
2、电力监控系统应用应具备用户认证、授权等功能,确保用户的合法性。
3、电力监控系统应用应具备数据备份、恢复等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电力监控系统应用应具备日志审计功能,记录系统的运行日志,便于安全分析。
(五)数据安全
1、电力监控系统数据应采用加密技术,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
2、电力监控系统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3、电力监控系统数据应具备访问控制功能,限制非法用户访问。
4、电力监控系统数据应具备完整性校验功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五、管理要求
(一)组织管理
1、国家电网公司应成立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2、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成立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制度管理
1、国家电网公司应制定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三)人员管理
1、国家电网公司应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
(四)应急管理
1、国家电网公司应制定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2、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六、监督检查
国家电网公司应加强对所属各级单位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电网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
2、本办法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仅供参考,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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